資助事項
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專利導航工作給予支持。
資助標準
對園區主導產業開展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,經綜合評定,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%給予資助,單個項目資金支持總額不超過30萬元,同一園區每年最多支持1項。
對單位實施專利導航引領科技創新工作,經綜合評定,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%給予資助,單個項目資金支持總額不超過20萬元,同一單位每年最多支持1項。
申報條件
對園區主導產業開展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:
1、申報主體是受園區委托,為園區開展專利導航工作,且注冊在張江示范區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。
2、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《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項目實施導則(暫行)》、《專利導航指南》(GB/T39551-2020)。
3、圍繞園區產業主導發展方向,從知識產權戰略布局角度開展工作。
4、專利導航項目完成時間與合同約定時間一致,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間。
對單位實施專利導航引領科技創新工作:
1、申報主體為注冊在張江示范區內的單位。
2、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《企業運營類專利導航項目實施導則(暫行)》、《專利導航指南》(GB/T39551-2020)。
3、專利導航項目完成時間與合同約定時間一致,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間。
申報材料
對園區主導產業開展產業規劃類專利導航:
1、營業執照。
2、開展專利導航的合同。
3、專利導航報告。
4、列支費用實際使用情況(決算表)。
對單位實施專利導航引領科技創新工作:
1、營業執照。
2、開展專利導航的合同。
3、專利導航報告。
4、發生費用的支出憑證。